权利瑕疵担保又称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就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人能主张权利,出卖人即应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有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完全移转给承租人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主张防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如出租人不能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完全转移给承租人,则亦应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成立一般须具备如下条件:(1)权利瑕疵的原因于合同订立时已存在;(2)对方当事人不知有权利瑕疵存在;(3)双方当事人没有免除或限制担保责任的约定。权利瑕疵发生时,对方当事人得请求责任人除去瑕疵,减少对价,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等。
一、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怎样处理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的处理方式有:
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
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3、请求更换、修理标的物,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
4、主张损害赔偿。
二、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都有哪些权利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如下:
1、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
4、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出租人不用承担其责任;
5、出租人不承担毁损物品风险责任,租赁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其风险由承租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