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去哪公证这个问题。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第三,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第四,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需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长时间
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有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二、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国外提供的死亡证明应经过公证、认证;
(3)遗产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6)其他有关材料。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宣告死亡的判决等。
3、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审查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规定办理外,还要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的情况;
(2)遗产的范围、数量,有无放弃继承权的人等;
(3)应适用哪国的法律。
4、公证处审查后,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继承的意思表示真实,遗产真实,继承关系合法的,应当区分情况,按法定程序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