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程序:1.提出破产申请。2.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组成清算小组清算公司财产。3.终结程序。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