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开具办公用品一批是必须要开具清单的,票据管理上规定没有清单的办公用品发票可以认定是一个虚假的发票。因为按照票据管理有关规定,销售什么具体东西票据上开具什么具体东西,而办公用品不是具体东西,也可以说没有这种东西。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如果取得发票需汇总开具的应同时出具明细清单,否则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