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是: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申请的主题不新颖、不创造、不实用;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申请人不是本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驳回执行申请怎么办
驳回执行申请后,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驳回是什么意思
驳回是指不予采纳、不答应的意思。在司法程序中,驳回是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复。1、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2、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请求被驳回如何上诉
裁定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起诉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法定条件,决定驳回原告起诉的一种结案方式。如果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的起诉,而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属于错误采取驳回起诉的方式结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果发现这一问题,应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因为,原审人民法院已经立过案,并且已审理了该案件,不需要再指定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基于上述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7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应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行政诉讼请求被驳回如何上诉
行政诉讼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作为行政相对人,建议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判断自己的行政诉讼是否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如果是,建议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