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需要3个月至6个月的时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那么等待15日上诉期,对方不上诉,那么离婚判决书才正式生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需要等待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一、可以在跨县区起诉离婚吗
可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来综合考虑,是否支持离婚。各地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很谨慎,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证据,无过错方不肯原谅,不同意和好,那么可以第一次判决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么第一次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在第二次诉讼中,法院要认真处理夫妻感情破裂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并不复杂,那么法院第二次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离掉了,当然也有极少数离婚案件进入到第三次起诉。具体要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来看待的。
二、起诉离婚失败
第一次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另一方没有赌博、吸毒、家暴、重婚等恶习恶行,或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如果法院不判离,原告方可以就该判决上诉,但没必要,因为离婚诉讼首次不判离上诉基本都维持一审结果,并且这期间需要再耗费数个月的时间和精力,没什么意义和实际作用。所以,如果没有新的理由和情况,我们可以等待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申请再审。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
三、老公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老公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诉讼离婚无需对方同意,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一方不想离婚并向法官表达不想离婚意愿的,那法官会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确已破裂,那么可能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许离婚。但是男方可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