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分为5种:
(1)拘传,指司法机关强制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是最轻的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中国,主要适用于未被羁押、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被告人。
(2)取保侯审,指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提供担保人,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审判,以获取释放或者免予拘留、逮捕。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对其行动自由又需要进行一定约束的被告人。
(3)监视居住,指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在指定的地区居住,不得擅自离开,并对其加以监视的一种刑事的诉讼强制措施。它的适用对象和条件与取保侯审基本相同。
(4)拘留,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5)逮捕,指司法机关依法剥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是最严厉的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
1、两者本质不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两者适用人群不同
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而取保侯审适用于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
3、两者执行地方不同
取保候审是在审判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的强制措施,最后不一定定罪;监外执行,是法院判决定罪量刑后,因符合条件,不在监狱或看守所,而在外面执行刑罚。
二、取保候审算强制措施吗?
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取保候审就在其中。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