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
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二、分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先到备好以上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三个工作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变更股权需要资料:先到公证处做好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
(三)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转/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四)被转让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书五份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必须本人到场签字,不能到需要委托公证。
可到原营业执照所在地工商部门同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三、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一)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三)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