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而将其他义务置之不顾,也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则是使用该劳动力,劳动合同作为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合同,其所规定的条款相互之间有其内在联系,不能割裂,因此,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如何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这些帮助、指导不是由工会代替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对职工做一些宣传解释工作,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有什么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怎么正确地履行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怎么办等。目前,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高,大量的劳动合同采取的是口头形式,有的根本就没有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处理起来没有依据,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从保护。针对现实中的这些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比较严格。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更需要工会发挥作用,由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利于使签订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平等,有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会”包括各级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维权方法: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去当地法院打劳动官司。
用人单位变更哪些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企业发生以上变化,由变更后的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式两份吗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