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着亲生母亲生活,登记入母亲一方所在的户口。母亲可以带着资料证明前往自己住所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非婚生子女的入户登记。办理户口登记时,母亲需要准备:1、入户登记书面申请书,可以在办公大厅或者当地的政府网站下载;2、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因为是非婚生子女,因此不需要提供结婚证;3、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亲子鉴定证明,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主要指的是,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证明,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此项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