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厅发布的《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更多身份证办理时限相关规定详见正文。
江西省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规定如下:
一、本地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二、外地居民异地办理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接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后,应当在5日内予以签发。不予签发的,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告知申请人。
2、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