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检察院取保候审与缓刑的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刑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条件:_x000D_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_x000D_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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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_x000D_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_x000D_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_x000D_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_x000D_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_x000D_
《刑法》第七十二条 _x000D_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_x000D_
(一)犯罪情节较轻;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