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随行付是中国独立支付及清结算服务平台,由北京随行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资1.6亿元创建,已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牌照、互联网支付牌照、移动电话支付牌照。2013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随行付品牌升级,正式更名为“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