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1、GB2压力管道资质的办理
1、GB1和GB2是什么意思?
1.GB类是公共管道
公共管道是指城镇内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分为GB1级和GB2级。
压力管道的GB1许可证不包括GB2许可证。两种License的安装范围不同,不能更换。
2、GBl级:燃气管道为GBl级。
GB2级:热管为GB2级,分为以下两类:
(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2.5Mh。
依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条例TSGD3001-2009
2、如何申请GB1、GB2资质?
安装资质审核流程包括:准备、申请、验收、邀请审核、试装、审核、批准、认证。
1、首先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申请安装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表》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信息表》。GB、GC2、GC3安装资质申请人应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抄送申请人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
2.验收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应当在45日内出具《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和省、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申请人所在地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同意受理的,应当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通知所在地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并说明情况。不接受申请的原因。
2属于下列单位之一的,不接受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申请:
(一)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二)研究所、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三)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四)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登记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估的评估机构;
(五)其他不符合《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要求的。
3录取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因申请人原因未按时完成评审工作的,录取通知书自动失效。
3.回顾
1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后,应聘请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工作;评价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评价指南和评价规则。申请人应按照《条例》、《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规则等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进行评审。评估工作开始前,评估机构应当向验收机构备案。
2评审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合评审:
条件的初步审查由审查机构组成的审查小组组成。评审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人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稿人一般不超过4人。经验丰富的人员。审稿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审查管理代表、责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查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审查机构应当将初步审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根据评价机构的意见,验收机构出具《准许试装压力管道通知书》(格式见附件9),并通知申请人准备提交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评价。安装项目。
安装质量审查应在条件初步审查后进行,审查组由审查员和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根据具体情况,评审机构可分阶段进行,一般每次不超过2名评审员。审稿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安装质量审查主要考察申请人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的审查。
评价机构应当将安装质量评价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申请人和验收机构。
联合评审由评审机构在受理机构的协助下组织。联合评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审稿人代表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为组长。评审组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联合评审对初步条件审查和安装质量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查,重点是初步条件审查和安装质量评估。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验收机构代表应当在联合评审中对评审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联合审判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天。
对具有GB、GC2、GC3安装资质的申请人,联合审查时,申请人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派代表参加。
3联合评审结束时,联合评审组出具联合评审报告。联合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团队审查意见、审查许可等级和安装范围、审查组评估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评审组(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
4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1)条件
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条件和要求,可评定为合格。
(二)具备基本条件
基本满足申请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条件和要求。技术力量、生产设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整改后可满足要求,可定为基本条件。
(3)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一)或(二)项条件的,评定为不合格。
5联合评审组评审意见基本合格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报评审机构。审查机构应当确认整改。
联合评审组评定不符合条件的,两年内不受理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申请。
6评估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的自查、初步情况审查、安装质量审查、联合审查、整改确认报告,形成综合材料。
7在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合审核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到参加。
4.批准
对GB、GC2、GC3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综合资料审核后,出具审核结论。经审查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批准。
不予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和评估机构。
5.颁发证书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申请人,可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和副本发给安装单位。1份存档。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注明批准的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质等级和限制条件。
3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臂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批,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类、GCl级安装许可证,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注销,上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方可领取新的许可证。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综合材料后,一般应在45日内对审核通过的单位完成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式编号(见附件10)。
看看TSG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对人员、设备、提交文件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