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尚在哺乳期,是否可以离婚?
哺乳期是否可以离婚,视以下情况而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
2、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可以受理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小孩的亲生父亲系婚外第三者
(2)夫妻一方存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不立即离婚可能危及双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况等;
3、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和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经过离婚冷静期可以发给离婚证;
(2)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分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女方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3)其中哺乳期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