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受惠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4.符合条件的,贪污作出准予许可的局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局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贪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申请人到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