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问证人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
(二)询问证人的有关内容应当是证人掌握和了解的内容。
(三)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四)询问证人时不得进行暗示性的提问。
在收集证据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收集证据是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注意事项如下:
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3、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
收集重婚罪证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下列问题:
1.发现对方存在重婚情形的,要冷静,不要大吵大闹,打草惊蛇;
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搜集证据;
3.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让他们来出庭作证。
证人证言可以撤回吗
如果证人证言已经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已经当庭出示并经过质证,则不能撤回。如果只是协商好愿意作证,但并未提交法庭,则可以撤回。
证人证言一定会被采用吗
证人证言不一定会被采用。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
一、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以合法途径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
二、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
2、证人作证的义务性。
3、强制性。
三、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因此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证人。
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诉讼的检察人员如果在自己参与的案件中作为证人就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因此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作为证人。
只有证人证言能定罪吗
不可以。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