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孩子出生2个月内,家长要到孩子户口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或村卫生室去办理接种手续,建立儿童接种卡和预防接种证。1、家长可到各乡镇门诊为孩子免疫接种。各乡镇均设立接种门诊,家长可根据户口和居住地点就近到各医院保健站、街道卫生所给孩子进行免疫接种,这是家长应尽的义务。2.办理接种手续 外地暂住儿童,凡需在本区居住3个月以上者,都要带孩子办理接种手续。若在原地区已打过预防针,但未打齐的,应补种齐全各种疫苗。3.联系医务人员。孩子在医院出生时,家长必须把可靠的通讯处或住址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4.到孩子户口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办理。孩子出生2个月内,家长要到孩子户口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或村卫生室去办理接种手续,建立儿童接种卡和预防接种证。到了孩子应该接种的月龄,医院(或村卫生室)就会按期预约儿童接种。
【法律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