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注销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营业执照,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备案登记
自注销(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领取《公司备案通知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