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无论拖欠薪资的数额是多些,劳动局都会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章,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章,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