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私人财物遭遇他人恶意毁坏的话,大家肯定会第一时间报警。不过如果通过报警来处理的话,没有确凿的证据也是很难追究对方的责任。此时作为受损一方就需要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受损的证据,做好维权的准备。那么如何证明损坏他人财物?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证明损坏他人财物
一般来说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他人毁坏财物的视频证据,比如车辆被他人恶意毁坏,可以找相关的监控录像;
(2)证人证言,比如目击证人等;
(3)通过物价局认定被毁坏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