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职业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867年成立的福建马尾船政学堂,距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
职业教育是指让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