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两点原则:一是全面对标对表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的决策部署,确保实现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二是坚持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本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保障措施等事项,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