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2、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并在信息系统确认提交。3、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4、核验无误则正式受理申请人积分制入户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