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自己还贷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婚后一方还贷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如果双方出资购买双方共同还债,离婚后判决给的房屋所有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上海市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关于房屋的处理,可以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来确定所有权。如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自己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仅出资房屋首付款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离婚时对于房屋分割,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女方、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由法院判决。
二、婚前买的房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婚前买的房,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在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贷款买房,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后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对于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婚前全款买房,并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当婚前买的房,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必须对房产进行分割,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达不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