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以及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最后还有剩余的遗产的,该遗产应当收归公有。
一、还没继承遗产就被列被执行人可以吗
不可以的,只要不继承遗产,就不需要偿还死者的债务。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例如死者有遗产1万元,债务有1万2千元,继承人在清偿债务时只以死者遗留的1万元遗产为限,对超过遗产价值的2千元债务,继承人可不予偿还,这2千元就因死者的死亡而消灭。这就是限定继承原则。
另外,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为特定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例如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财产应优先于执行债务。
遗产被分割后死者债务的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各继承人可能未清偿债务,遗产就被分割完毕了,那么在处理死者的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的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无人继承的遗产怎样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作以下处理:
1、一般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2、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无人继承的遗产要经过公告程序后,没有继承人的,才能按照无人继承办理。
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什么人所有
无人继承和无人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处理:
1、要酌情分配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
2、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
3、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一般情况下,应当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