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残疾证的人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申请低保。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员可以提出低保申请:
1. 残疾程度达到一定标准,通常是《残疾人评定标准》中规定的10%以上;
2.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生活困难。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资格评估标准和申请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残疾人联合会获取相关信息。同时,相关政策和标准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请及时关注官方信息渠道的更新。
农村低保申请资料有哪些?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