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的小孩是没有影响的,对自己的影响也不大,不妨碍正常工作。这是监外施行科罚的一种,现在一般归入社区纠正管理。其处置的时间是1到6个月,多种罪并罚的时间不能多于1年。只要入案的科罚都有可能会对往后的生活工作或是小孩的工作等有影响,所以如果不想受到这些影响就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好好注意。
一、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
鉴定伤残的注意事项:首先鉴定伤残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从受伤之日算起多少天内之后才能进行鉴定,超过这个范围就不能鉴定了,不是想鉴定就随时去的,时间很重要,其次如果因为发生事故要鉴定伤残,是需要对你支付赔偿的哪一方出示委托书的,不是想鉴定一下就可以的,这两点注意事项一定要特别留心,不然之后有可能耽误自己的鉴定,也有可能白去一次。
1、在伤残鉴定前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
首先必须有本人的证件信息,以及需要鉴定人的医院信息情况,这里面能带的信息越全越好,同时需要对方给你一份事故的鉴定书,带着这些原件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这这里面的医院证明和一些诊断是要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的。所以我们在鉴定的时候要把相关的东西都带全,鉴定伤残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且当时一般都不能马上出来结果,所以需要被鉴定人员留下相关的联系方式,办理好手续就可以回去等消息了,鉴定的过程和时间都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定出来,越复杂的时间就会越长,简单一点的就会短一些,等着消息就可以去拿最终的报告单了。
2、重新鉴定
当然了在鉴定过程中可能也会存在一些意外,有的时候当事人会对鉴定结果产生质疑,和所有案件的审判一样,如果在鉴定之后存在对结果不满意的情况是可以向有关的机关申请重新再鉴定的,但是理由一定要充分或者有一定道理,其次就是鉴定的结果是否发生改变会对处理这个案件有不同的影响,如果对案件本身的处理没有影响,一般不会重新鉴定,最后一点就是鉴定的方式很多,但是有些确实是鉴定机关不能办到的,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次申请鉴定了。
二、坐牢会不会影响下一代
坐牢会影响下一代。
对于坐牢出来后的影响如下:
1、刑事前科会被录入档案,直接导致难以就业。
2、很多工作要求无犯罪记录,有前科的人将永远没有资格从事。
3、发现新的案件,有刑事记录的人是首先被怀疑对象,有前科的人将面临无数调查,自由受到极大妨害。
4、家人,子女也会因为刑事记录受到诸多限制。
5、如果构成新的犯罪,会从重处罚。
刑事责任的严厉性不仅体现在刑罚对犯罪人自由、财产乃至生命的限制和剥夺,还体现在附随于刑罚而存在的前科效应。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刑事前科会对犯罪人产生多方面的法律后果,从而对前科公民复归社会后的日常生活带来持续性的不利影响。
前科的资格限制效应是刑事责任严厉程度的重要表现,也是前科公民复归社会后对其生活影响最大的因素。现行的非刑事法律中对前科进行的资格限制是多方面的,根据限制资格的不同可以将这些法律规范进行类型化考察。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业的限制,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因受刑事处罚,在特定时间内不得担任注册会计师或者执业医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教师等。
三、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