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自行车逆行的车祸责任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另外,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