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有关领导职务的规定,大将属于军衔中的高级别,并且在地方行政级别中对应着比较高的职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职务条例》的规定,大将属于副省级军事领导职务,与副省级行政领导职务相当。但在我们的国家,大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地方行政级别对应,因为大将的职务都是在军队中的,而不属于地方行政管理范围。不过,在省级人民政府设立战略支援部队司令员及以下职务中,大将可以担任的职务是相应比较高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职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大将属于副省级军事领导职务,可任军区司令员、副主任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