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没用了,你的驾驶证会被注销。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