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在问政平台上,针对市民关注的烟花爆竹燃放问题,成都市公安局回复: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成都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记者查询到,近日,成都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等区域已经发布了继续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的规定。
实际上,成都此前就发布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0日召开的“成都市2024-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上,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正式印发《成都市2024-2024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方案指出:2024年1月1日起成都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最大程度降低一次颗粒物污染。
方案指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本地禁运、禁售、禁燃工作,2024年1月1日起,成都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确保2024年春节、元宵节前后空气质量较2024年同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