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有效的录音证据要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录音内容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录音不能够采取安装窃听器等窃听方式取得;三是被录音的一方对录音内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需要强调和提醒你的是,在采取私下录音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并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以保证录音效果的清晰,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可能需要鉴定的证据,应当遵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证据不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