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是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
如果是因病转外地就医的患者,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异地就医。
2、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
选择医院的话可以去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去查询,哪些医院时可以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医保异地结算方式有2种,一种是刷卡直接结算,一种先垫付后报销。
一般情况下选择先垫付后的人员是可以选择2到3家定点医院作为备案医院。但是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就只能选择一家就医医院备案登记。
3、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
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