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二) 二审阶段
1、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 再审(申诉)阶段
1、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五)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