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需要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程序:1.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依据;2.伤残鉴定: 受害人如果伤情较重,建议申请伤残鉴定,由鉴定机构作出伤残鉴定意见书,认定伤残等级,为索赔提供证据 3.赔偿计算:根据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和伤残等级以及受害人的一些具体情况,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 4.赔偿方式,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如果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起诉解决比较可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