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需要带以下这些资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还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银行开具)、股票等。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资料公证抚养权协议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写)。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1、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所遗动产证明:存单;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意见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注: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明即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上述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在申请后根据公证员的指导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
需提供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