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百万”就是是百万学生,“扩招”指的则是高职高专专项扩招,在2019年的两会上由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后经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研讨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2019年首次推行百万扩招计划,其中“高职高专”指的是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学历性质相同,层级相同。
【法律依据】:
《百万扩招: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时代》 以往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普遍采取“学校-企业”模式,即学生入学后,高职院校按照统一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教学过程突出“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高职教育要求。事实上,更多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针对性不强,往往以某种类型的工作岗位为标准,完全采取订单培养的比重较小。此次扩招的学生,大多是在岗人员,有一定工作经验。针对这类学生,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转变为“企业-学校”模式,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送教上门”的方式,依照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岗位需求成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内在驱动因素,出现了一种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