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不用赡养父亲的情形:
1、未婚或离婚的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劳动力丧失或不能独立生活;
2、已婚成年子女本身没有经济收入,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遗弃子女或强奸子女。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没有支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免除支付义务,但生活护理和精神安慰义务不能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