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在进行转户口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手续,所以大家对这方面的常识必须要有一定的了解,否则你就不知道需要的手续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
一、同市转户口需要带什么手续
1、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2、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一般情况下,办理市区内户口迁移需要变更原户主的,可在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如新户主与原户主属非直系亲属关系,且无法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址的房产证明及业主同意意见时,则需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主变更手续。)
3、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二、需携带的证件有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4.以及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
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5.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
因此,对于想要进行同市转户口的人来说就要知道具体的规定,然后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在派出所进行办理手续。当然办理手续就要知道具体的流程,上述的内容也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