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两个月工资的丧葬费;六个月工资的一次性补助金;如果亲属生活困难的,应当的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其家庭支付每个月130元至180元不等的补贴补助金。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个月;一次性救助基金,一人供养直系亲属的,死者工资为6个月;二人的,死者工资为9个月;三人以上的,死者工资为9个月12个月;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幸存家庭成员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直系亲属的赡养补助,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五类。
二、判断是否构成工伤死亡的纠纷可以先予执行吗?
判断是否构成工伤死亡的纠纷可以先予执行的。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2、由于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较多,仲裁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导致经常会出现超出审判期限的情形。
劳动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
是否构成工伤死亡或者非工伤死亡的需要向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鉴定。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