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养鸡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当事人开办养鸡场的,需要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如果经该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就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_x000D_
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_x000D_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_x000D_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