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本质上是诉讼时效问题。民间借贷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贷款人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不主张权利或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人向法院起诉,借款人抗辩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人的诉求不予法院支持。
在实践中,有许多原因,如贷款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诉,或者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再次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的做法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记住,无论诉讼时效中断多少次,自侵犯权利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即使借据的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仍可以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但债务人起诉法院后抗辩的,法院将予以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