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信用卡的法律法规有《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刑法》等,规定信用卡逾期1到90天的,就会被列为关注类的风险资产;逾期91天到120天,就会被列为次级类的风险资产;逾期121到180天,就会被列为可疑类的风险资产;逾期180天的,就属于损失类的风险资产。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_x000D_
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_x000D_
(一)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_x000D_
(二)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90天(含)。_x000D_
(三)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120天(含)。_x000D_
(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180天(含)。_x000D_
(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