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可以在异地起诉的,因为离婚诉讼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其经常居住的地方基层法院进行,如果被告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因此,若被告的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址与原告所在地不一致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在异地进行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