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是什么
结婚必备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男女双方的婚姻状态不能是已婚;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的禁止条件是: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什么情况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一、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法律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二、当事人没有患禁止结婚的疾病;三、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或者第三者都不得加以干涉;四、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五、婚姻双方必须遵循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结婚证办理流程有什么
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若双方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都会被视为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