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需要隔离。低风险地区来返西安,如近期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未接触过相关人员,需持绿色西安一码通即可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四十四条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