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永久,即没有诉讼时效长短的限制。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因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确认之诉,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因此对于合同的确认无效之诉,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