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政府从非税收入渠道收取的各种资金和收益,包括国有资产租赁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罚款收入等。这类收入由于不属于税收范畴,因此不可以直接用来抵扣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之一就是开具(或者持有)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凭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不符合以上规定,因此不能抵扣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抵扣应纳税额的,可以抵扣其应纳税额中本纳税期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已经缴纳的进项税额之和。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是:取得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费用、开办生产活动需要支付的进项税额,必须是开具(或者持有)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