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拘留后多久审判完要视具体案情而定。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一般为10天,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刑事案件逮捕需要报批,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上诉期五到十日。重大疑难案件都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